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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社科论丛

『被』不能成为我们社会的特色

作者  |  来源于网文转载  |  编辑于2010/4/23 23:14:31  |  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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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世纪的头十年快要过去了,我们确乎进入了一个“被××”的时代。各种各样的“被”层出不穷,有些令人颇为惊诧,甚至匪夷所思:“被代表”,“被和谐”,“被喝茶”,“被强拆”,……已然不足为奇。至2008年3月,多次举报阜阳市颍泉区豪华办公楼“白宫”的李国福在安徽省第一监狱的“被自杀”(2008-04-22 07:20:47来源: 中国青年报),使“被”系列的惊人程度达到极致。不独如此,还有不断涌现的“被”之种种:

    “被失踪”:2008年12月,《网络报》记者关键在山西太原采访土地违规,失踪14天。15日,山西省公安厅确认,关键因涉嫌受贿于12月1日被张家口经侦支队带走,而关键被带走后家属及单位,都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经媒体披露之后方通知家属,张家口经侦支队民警在电话中称是办案需要。(2008-12-16 04:41:26 来源: 四川新闻网)
   
    “被自愿”:重庆市铜梁县有学生家长反映,孩子读小学要交9000元“教师节慰问金”。学生家长反映至县教委后,被告知“要退钱就必须退人。”铜梁县教育局局长接受采访时称,此事系家长“自愿”缴纳。(2009-05-29 04:11:00 来源: 广州日报)
   
    “被捐款”:汶川地震后,一些单位或组织强迫个人捐款,以至出现个人重复“捐款”。北大哲学系教授王海明赞同震后每个人都必须被强制捐款:“很多人是把捐款当成善行,没有理解成责任和义务。”“在非常时刻,为国家做贡献更是一种责任,而不仅仅是善行,不捐献是不履行责任和义务。” (2008-05-22 16:13:10 来源: 金羊网)
   
    “被就业”:有应届大学毕业生在网上发帖称,自己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就业了,就业协议书上赫然是一个从没听说过的公司名称和该公司的公章。还有多所高校的毕业生在网上发帖,交流“被就业”的经历和感受。除了“被瞒着就业”,部分高校的毕业生甚至“被要求就业”,即学校要求没就业的毕业生自己随便找个章盖在协议书上证明自己就业。(2009-07-20 02:33:41 来源: 京华时报)
   
    “被小康”:2009年2月,江苏省对南通市辖下各县市的小康达标情况进行随机电话民意调查。当地政府要求受访群众熟记事先统一下发的标准答案,如家庭人均年收入农村居民必须回答8500元,城镇居民必须回答16500元,“是否参加社会保险或保障”必须回答“参加了”,“对住房、道路、居住环境是否满足”必须回答“满意”。于是,那些原本在小康达标水平之下的群众,一夜之间就“被小康”了。(2009-07-21 14:57:00 来源: 中国网)
   
    “被开心”(被幸福):本月初,一种新奇的测试装置出现在10个公交站点,市民通过拍打“笑脸”或“哭脸”表达自己当时的心情,测试城市的“开心指数”。“开心指数”测试昨天结束。经主办方统计,参加测试的6个城市中,北京以0.5个百分点的优势超越此前的头名上海,摘得“最开心城市”的桂冠。(2009-07-20 02:45:00来源: 北京晨报)
   
     看到这些五花八门的“被”,真不知还有多少“被”等待被发明出来?
   
    “被” 是与“自”和“主”相对的概念,被××的只能是客体,是对象,而不是主体。不是主体,当然就无法自主选择和主动行动。一个民众屡屡“被××”的社会一定是什么地方出了问题。不难了解,一个健全正常的社会应该是国家、市场、社会三种力量鼎足而立、相互支持同时也相互制衡的社会;而当下中国社会的现状却是权力与市场紧密联手、高度结合,挤压和占领社会空间,如此情境下,普通民众当然没有了“自”和“主”,只剩下“被”的命运。就此而言,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社会建设”目标,社会学研究者勉力而为的“重建社会”的努力,根本上都应着眼于自主性的培育。社会建设的过程说到底就是从“被”到“自”的过程,从被动的客体到自动的主体的过程。自由、自愿、自主、自治、自律、自觉的公民应该是社会建设的中坚力量。
   
    强调人民的“自”和“主”并非放任自流、无法无天(无规矩无信仰)。其实真正无法无天的恰恰是不受制约的权力。自由和自主当然是宪法保护下的也是法制约束下的自由和自主。为了社会的正常运行,公众可以而且应该被代表,但前提是这代表是公众经自主投票选举出来的;公众也可以而且应该被管理,但这须得是经公众同意、接受和认同的管理;社会需要得到治理,但治理社会的不能是一权独大、不受监督的统治者。
   
    生命安全、生计保障、私有财产,本是个人最不可让度的权利;志愿、慈善、意见表达、心理感受,更是主体的意志和思想。而在我们的社会中,最不能“被”的 “被”了,最应该自主的不能自主,纠其原因,在于公民权利的缺失。我们历来只有人民群众,他们在不同的时代或是草民、臣民,或是顺民、刁民,或是良民、暴民,抑或是当今的屁民、蚁族,却唯独不是公民。不是公民就避免不了“被”的命运。“被”的泛滥和荒谬,是公民合法权利的被剥夺,是公权力的无限扩张与胡作非为,是公民意志的被强奸,也是社会矛盾冲突的集中体现。同理,公民权利、公民社会也不可能被赋予,被恩赐,而一定是主动要求、积极行动方能获得的。被动地等待只能等来更多更离奇的“被××”。
   
    我们真如有人所说的进入了“被”时代吗?是否人们今后的见面问候要变成“今天你被××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