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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函
好汉网(站长):
我北京世纪超星信息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于日前登录贵网站,发现贵网站载有一下文章:
1、《北京超星陷入严重版权危机,可能成为中国最大网络盗版诉讼》;
链接地址:http://www.heyunfeng.com/haohanwang/ReadNews.asp?NewsID=517
上述文章内容与法院生效判决严重不符。吴锐与我司签有授权书,我司是合法使用其作品的,但吴锐后来拒不承认其曾签过该授权书并断言该授权书为我司伪造。我司曾就此事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名誉侵权诉讼,法院判决吴锐败诉并向我司赔礼道歉。
所谓的400专家诉超星是不存在的,吴锐所著《中国古典学 第一卷 中国西部文明研究•清江篇》一书附录部分:中国大陆学者捍卫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不被盗抢的斗争第574页:“截止2007年12月31日,‘400专家诉超星’已经在北京、山东省济南市立案20起,大部分案件尚未立案”。《中华读书报》于2007年12月12日刊登的《2007年度出版热点》“多位学者状告超星:网络盗版侵权再度成为焦点”写道:目前,超星系列案件已经开庭的6个案件目前已全部宣判,还有4个案件处于交换证据阶段……由此可知,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起诉申请人的专家学者至多不超过20人,20和400之间的差距是显而易见的。
我司曾参加“国家863计划中国数字图书馆示范工程”一事是真实存在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曾就此事专门展开调查,并在判决中对此予以确认。因此,贵网所载文章纯属诽谤,毫无依据。
因此,上述文章内容已严重侵犯我司的名誉权,在社会上对我司的形象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降低了我司的社会评价。目前我司已掌握大量证据,可充分证明该内容是侵权的。
为此,我司特致函贵网站,望贵网站在收到本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协助删除相关侵权文章。否则,我司将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如有疑问,请致电我司法务部(电话:010—82783940)。
特此函告。
北京世纪超星信息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10-4-29
附:1、案件判决书扫描件。
留言日期:
2010-4-30
8:5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