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设首
首页
天气 收藏 登陆 搜索 联系  注册 留言 推荐 聊天 日历 |
|
No ads here OR your IP will be suspended. Click here for ads at this website!
1. 请不要在此做广告,否则你的IP将被禁止访问本站。
2. 请不要针对具体个人和具体单位内部矛盾发贴:好汉网主要讨论学术规范与制度建设问题,不针对具体个人和具体单位内部矛盾进行讨论。因此凡是出现具体个人和单位具体内部矛盾的帖子将一律被删除,请各位网友支持、合作!
需要做广告的,请按这里!
点这里:全世界各个国家学术会议大全
留言日期: 2018-12-24 下午 02:03:10
好汉网 E-mail:webmaster@heyunfeng.com
第16个主题:怒斥中央电视台反科学的行为和态度!!!回复
关闭
前天,观看了央视一个什么科学论坛栏目的谈话节目,一女主持人同三个所谓的科学国手,一唱三答,完成了一个围剿“陈建民绝食事件”的淮海战役。
我不禁为他们的表演汗颜,我不禁为他们的表演悲伤,我更不禁为他们的表演愤慨!我怀疑那些所谓的科学家懂不懂科学?我怀疑央视是不是在帮科学的倒忙?
中国,是一个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落后的国家,只所以落后,其中一个最重要原因就是人的思想意识方面落后。最能表现这种落后意识的莫过于对新生事物的态度上,中国人本身就具有先天排斥新生事物的毛病。在茫茫中华大地上空,笼罩出打击新生事物的迷雾环境。不是这片土地不长庄稼,而是这里的有害气体充满空间,一旦有类似科学苗头出土,立刻被这毒雾扼杀!
在举国上下,大江南北,长城内外,撕破喉咙大喊科技兴国的当头,央视一边大谈提倡科学研究,一边却对出格的事物拼命棒杀,这不是小丑行经吗?
翻开书本,无论是自然科学领域、社会科学领域和政治经济学领域,有没有一个世界上公认的理论是中国人提出的?是中国人笨吗?是中国人少吗?为什么外国人可以提出许多理论传播到世界各地?而中国人的想法总是停留在当事人的脑中呢?
我公开声明,陈建民的活动,我只是从网上听说,对内中详细情况不知道。但是,我可以从这件事情中得出如下判断:我宁愿相信陈建民49天不吃东西,70%程度上是不可靠的,但是还有30%程度上是真实的。
退一百步说,就算他在49天中有作弊行为,是假的,但这个事情本身却不是假的!在一个大家可以看得见的玻璃房中,即使作假,也要一套作假的办法吧?这个办法怎么不可以说是一个技术呢?一般人可以做得到吗?那三位国手佳宾,都是出名的聪明人,你们为什么不研究出一种办法,把自己关到天安门广场上,通过作假的技巧,来个50天不吃东西,用以来戳穿人家的鬼把戏?美国大卫可以40多天绝食,那是魔术表演,是假的,假的是不是人人都会呢?这里面有没有技术呢?如果大卫是生在中国,他要开展这些活动,他事先并没有说这是魔术,没有说这是假的。那么你们会不会以容易造成误导、造成其他人仿效而害人的理由,死活不批准表演呢?为什么在美国可以进行呢?美国没有政府吗?美国没有医学专家吗?美国没有美科院?美国没有科学家吗?美国没有个电视台吗?他们不担心人们仿效吗?
那假的都可以表演,那半真半假的为什么不可以表演?
你们捞到的稻草就是,你们说陈建民打着真的幌子干得是假的行经。这有什么不可以的?人们就算相信他是真的,是不是都去效仿呢?参观的人那么多,有几个效仿的?有几个饿死的?
即使有人效仿,那是求之不得的事情。譬如说杨神经很盲目,很无知,看到陈建民不吃东西了,自己也试试,结果到了第8天过勾得拜了,其他人不是从中得到教训,而且再一次证明了书上说的5—10天的数据是科学的吗?你那个5—10天的结论哪来的?宣传了这么多年了,有什么根据?这个结论要不要改写?要改写总要有人实验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了几十年了,那么多科学机构和医学机构,做过这方面的实验吗?难道这5—10天的数字就要传承下去?可笑的是一个佳宾说根据资料说,有些煤窑的矿工被埋后,有12天生还的,那为什么书上还写着5—10天呢?
进一步说,如果陈建民的表演是真的,他也必须通过一整套训练方法才能达到那样的效果,也不是一般人都能做到的!
对于人体,目前对人类而言,还是处于无限奥妙状态。需要探索,需要实验,需要认识等等,任务还很艰巨。就目前人们所掌握的规律来看,也不是绝对固定某种认识的。譬如,一个人,通常百十斤重的东西举起来还比较吃力,通过一种方法训练,可以举起几百斤重的东西,举重运动员已经证明了人体的特殊性。而书本上说人不吃东西,5—10天就饿死了,就是标准答案了吗?如果有人通过一种方法训练,可以改变这个数据,这是坏事情吗?为什么要打击?
如果人们通过摸索,能够找到一种训练方法,可以延长不吃东西的情况下的存活时间,这对于人们遇到非常时期战胜死亡,提供了一种精神力量和重要工具,难道不是好事吗?
这些年来,央视反复地组织人员,对出现的人体特殊表演进行围剿,还冠冕堂皇地冠以破除迷信的口号,对许多从事研究者进行打击,这根本就是阻碍科学发展的愚蠢行经!即使有些的假的,也应该允许表演,如果有相信者,他们一效仿,马上失败,自然他们的伎俩不攻自破,用不着你们来揭穿,大家都有识别能力,都不是三岁儿童。大千世界,就是有个别的人效仿,叫他们效仿好了,没什么了不起的!多少年来,批判神鬼论已经很成熟了,不是还有很多去庙寺里烧香祷告的,你能怎么样?
我最鄙视那些不懂科学却装着懂科学的假圣人们,他们拿着人民的很高的血汗钱,弄不出点名堂倒也不要紧,他们不该对为虎作伥,打击新生力量。好大一个科学院,好多的院士和专家,好高好高的工资,好多好多年,你们研究出来什么理论了?在哪本世界教科书上写着?人民没有讨伐你们,已经是便宜的事情了,你们竟然还不乖乖的!
这些人最可恨的是,动不动说人家是民间科学家!你们这些官方科学家弄出什么理论了?历史上哪一个伟大理论和学说是皇家豢养的科学家提出的?哪一个科学经典不是无名下层人发明的?你们为什么仇视别人的东西?你们那科学院还名副其实吗?是不是应该叫做技术学习模仿院呢?
科学,就是对未知领域里的探索、认识、摸索、总结和实验,有一种固定的模式吗?凭什么非要按照你们指定的方法吗?其他方法怎么都是不可靠的呢?你们用那种可靠的方法弄出多少理论和成果呢?
就凭你们用那些盆盆罐罐的,这种东西加一点,那种东西加一点,然后出现这个颜色或者那种状况,就可以信口说出是什么道理产生的吗?你说的那道理符合客观实际吗?你解释那现象就是客观存在的唯一吗?那就是物质世界的最终认识吗?就凭你们那几根电线,东拉西扯的,胡乱连接,再弄几个疙疙瘩瘩的电器元件,产生个信号,就是客观实际吗?就可以解释大千世界了?
你们当初出名,还不就是弄出个跟别人不一样的东西吗?现在别人再干点出格的事情,怎么啦?就犯天条了?用得着你们结伙围剿和问罪吗?
你们可以在关闭的实验室里瞎胡鼓捣,就不允许陈建民公开表演吗?你们的实验都是百分之百的成功吗?允不允许别人用另外的方法探索自然界的秘密了?
你们得意的理由是他们搞绝食表演是为了商业炒作,骗取钱财,这在中国大地上各种经济活动中不是司空见惯吗?现在哪个行业不是在讲经济效益?设法骗老百姓的钱?你们搞彩票可以弄钱,人家搞带有科学实验性的活动就不可以弄钱了?凡是想搞科学实验的个人,遇到这个企业肯赞助或者叫合伙,那是天大的幸事!
我的振动论和新型发电装置专利技术,就是找不到这样的企业帮助,如果我的阴谋得逞的话,我不是在中国骗人了,而是到世界上去骗更多的人!
中国需要一个在科学研究上的多样性,需要一个宽松环境,需要不具一格的探索方式,需要大家理解和支持新生事物,需要对新生事物有个观察过程,需要学术上自由的争论,需要对科学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和认识,需要官方或民间齐上阵的全民科学兴趣。
在这样一个要求下,作为央视,代表国家和人民,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我想应该是很明摆着呢!决不是还设法诱导大家用动不动追究出格者法律责任的态度,来对待新生事物。
在此,我也顺便警告几个所谓的反伪科学的名人,这些年来,你们没少在中国犯下阻挠科学发展的罪恶,一旦有个新奇东西出现,你们就被媒体利用,大肆胡说,装扮一个科学家,我告诉你们,你们对整个自然界连皮毛还不知道,不要多情地装作一个标准答案了!
留言日期: 2008-9-16 10:40:20
共有1条回复
第15个主题:校园内的非法出版物,比“网上订做论文”更可恨!回复
关闭
作者:博 川 [山东省淄博师范学校 教师] [卧游斋主]
《光明日报》2003年11月3日“热点透视”栏目,刊登了鲍璐茜、叶辉的文章《网上“订做论文”应该制止》,读后深感问题严重。12月2日,“光明论坛”又刊登了何刚强的文章《高校当对论文负责》。联想到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笔者收到的各类“论文刊用通知”,觉得有必要在这里代表深受非法出版物“骚扰”之苦的老师们,强烈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措施,治理整顿教育类报刊的出版发行市场!呼吁各类报刊杂志不要为了几个小钱为这类非法出版物刊登征订、征稿广告,不要帮助它们欺骗不明真相的广大基层教师!呼吁教育、人事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在这类非法出版物上发表的垃圾文章作为晋升教师职务职称的依据!并希望借贵报一角提醒各位读者,收到非法出版发行的教育类报刊的“稿件录用通知”后千万不要上当!
根据笔者的考察,目前出现在校园内的这些非法出版的教育类报刊,基本上都具有如下特征:
1、报刊的“名头”都很大,基本上都是“国”字号的,对广大第一线教师具有很大的诱惑性。例如,有的叫《中国教育×××××》,还有的在封面上注着什么“国际中文核心期刊”、“世界××××期刊”、“×××××学术期刊”“××××××统计源期刊”,等等。对不了解情况的人,光看这套包装就十分引人,这也是第一线教师容易上当受骗的重要原因。
2、这些报刊都标有标准刊号或统一刊号,对广大第一线教师具有很大的欺骗性。一般这类非法出版的教育类期刊,绝大多数都是既有国际标准期刊刊号即ISSN,也有国内统一刊号即CN。但仔细研究就会发现,其国内统一刊号CN后面,大多都缀有NR或者HK即香港刊号的标识。缺少刊号常识的第一线教师,很容易将它与国家正式出版发行的期刊混淆。
3、这类报刊基本上都是自办发行,即不通过邮局,没有邮发代号。因此,从邮局或国家报刊发行网上查不到他们的任何信息。由于这样的原因,这些非法出版物对广大第一线教师来说,又具有很大的隐蔽性。也有少数蹩脚的非法出版的教育类报刊,有时会自欺欺人地编上一个邮发代号,但只要稍微注意就会发现,这些邮发代号要么根本不存在,要么与其它国家正式出版物相同。所以,识别这类非法出版物并不困难。
4、大多数非法出版发行的教育类期刊,社址或编辑部地址都在香港、深圳、北京、广州等大城市,通联地址一般只注明“××信箱”、“××大厦××室”或“××楼××座”,也常常在异地设办事机构。所以,“社址”“编辑部地址”与“办事机构”分离,是这类非法出版物的另一个重要特点。
5、从网上查询,常常发现这类非法出版物同名现象很多。例如,同是《×国教育》就有三家,同是《中国教育××研究杂志》就有北京、广州两家。可以肯定,他们不会是在一家机构注册。当然,也有的非法出版物是盗用了国家正式出版物的刊名、刊号(是不是经过允许,谁也说不清),大有“李鬼”战胜“李逵”之势。
6、有的非法出版物还建有漂亮的网站,主办、协办、支持单位都是什么“中国××研究院”“中国××研究中心”“中国××××公司”,什么牌子响亮打什么牌子。有的邀请了一大批名人、专家做顾问、特邀编辑。其实,很多专家可能自己都不知道已经成为什么什么期刊的顾问、特邀编辑了,当然也不排除有收了钱的专家和特邀编辑。
7、这些非法出版物都以盈利为目的,所有要发表的文章,都要交纳为数不菲的版面费、文案处理费,可以说,“拿钱发文章”是这类期刊最最重要的特点。当然,在这类非法出版物上刊载的文章大都属于“垃圾文章”,几乎没有什么学术价值。还有的非法出版物拉了一批协办、支持单位,也有的为一些“名校”做广告,刊登校长的照片,介绍学校的所谓办学经验,当然都得拿钱。一般来说,这类期刊版面费的多少视文章的长短而定,多则上千元,少则几百元。有的还能砍价,直到你上钩为止。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个骗局。非法出版发行的教育类期刊的大量存在,扰乱了国内教育类报刊的出版发行市场,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导致了大量“垃圾文章”的出现,是造成教育教学研究领域学术滑坡、学术泡沫的罪魁祸首。为此,笔者强烈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尽快整顿治理国内报刊出版发行市场,取缔以盈利为目的的各类非法出版物,还校园一片宁静!请国家报刊审批、出版、发行主管部门,尽快编制国内批准出版发行的报刊目
录,并定期在网上公布,以供广大基层科技教育工作者查阅,避免让更多的人上当受骗!
注:计空格1786字
作者真实姓名: 秦克铸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66号山东省淄博师范学校
邮政编码:255100 电子信箱:qinkezhu@163.com
留言日期: 2008-9-16 10:36:21
共有0条回复
第14个主题:杨神经第一次来捣乱,急得何教授团团转!回复
关闭
何教授:第一次来这个网站,对于你个学术个性很欣赏。我有许多不俗的文章,如果你看好了,可以拿来转登。不懂得你这里的规矩,不知道如何操作。你可以到我的论坛上浏览一下,或者到鲁迅论坛我的文集中寻找,适合你这里的文章,请转发,通知我一声就可以了。因为我是专业传教士,不怕别人用我的文章宣传,所以你不要顾忌。
我的论坛地址和鲁迅论坛文集地址(在我的论坛上能找到),可以从我的个人资料中找。其他信箱和网络联系QQ号码,资料中都有。
我是个很反动的家伙,请你不要放过我!
留言日期: 2008-9-16 10:33:19
共有1条回复
第13个主题:中小学生抄别人的作业算抄袭剽窃吗回复
关闭
我是一个初中生,我们有的时候来不及做作业,就几个人一起分工做,然后彼此抄.请问:这算不算抄袭剽窃呢?要是算的话,我们有可能被记录到好汉的"不良记录名单"里吗?
留言日期: 2008-9-16 10:32:26
共有0条回复
最近浏览了你的好汉网,的确不错,我支持你。
文抄公的确在中国大有人在。但放在国际大学术环境中,不过毛贼而已。尽管有些人在中国如日中天,在国际学术界只是无名小卒,不打也罢。
何教授既然在香港生活过,想必知道香港的学者们雇佣了大批的内地学者作Research Fellow, Research Assitant,然后“合作”研究。对相当一批案例来说,什么性质您也会有所耳闻。我想请教何教授,这算不算剽窃?文章可否买断?
如果是,似乎这种腐败比内地更甚一层。何教授为何不打一打?除了香港之外,哪个发达国家或地区不是这么干的?
留言日期: 2008-9-16 10:29:42
共有1条回复
第11个主题:如何请求抄袭者赔偿?回复
关闭
抄袭者已承认抄袭事实,让他赔偿多少合适?请指教。谢谢。
留言日期: 2008-9-16 10:27:32
共有1条回复
我发表的一篇论文被人抄袭,该如何处理?望指教。
留言日期: 2008-9-16 10:23:36
共有2条回复
学术署名有自由的问题。怎么署名(主要指署名次序)应该属于作者自己的事情。
但是,有一个问题值得思考:在学术作品中,如果作者相互间自己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是否可以说:不管怎么署名都是作者自己的事情吗?如果作者自愿达成一致,而这种一致跟实际贡献不符合,这样的达成一致是否还是有违学术规范的呢?
留言日期: 2008-9-15 11:46:11
共有3条回复
您好!我是你们的老用户!原来我的好汉网论坛怎么没有了???很好的一个论坛!能给我恢复吗?
留言日期: 2008-9-15 11:22:16
共有1条回复
|